决定恒温恒湿试验箱操作成败与否的几点因素
恒温恒湿试验箱适用于考察电工电子产品、元器件、零部件及其材料在不同温湿度条件下,其耐潮湿能力,还可以作为在高低温环境下储存、运输和使用的适应性试验。在做实验时发生的任何因素都有可能会影响产品测试的结果。
一、传感器及仪表
相对湿度可以用不受冷凝水影响的固体传感器测量,也可以用快速反应的干湿球传感器或露点仪测量。不应使用对冷凝水敏感的传感器,如锂氧化物型传感器。要求数据采集系统测量试验条件,测量系统应配备适当的记录装置。数据采集系统一般与试验箱控制器分离。使用刻度记录纸时,其精度应达到±0.6℃。如果采用湿球控制方法,每次试验前,湿球和容器应保持清洁,并更换新的湿球纱布,每30天更换一次。使用的湿球网应尽可能薄,以便于水分蒸发,并保持传感器表面湿润。湿球系统中使用的水应与加湿水的质量相同。如有可能,在试验期间,应每24小时目测一次水容器、湿球纱布、传感器和相对湿度测量系统的其他部件,以确保预期功能。
二、风速
通过湿球传感器的风速应不小于4.6m/s,湿球纱布应在风机的吸入侧,以避免风机热量的影响。样品周围空气的任何部分的风速应保持在0.5-1.7m/s。
三、加湿法
用蒸汽或水喷雾使样品周围的空气湿润。加湿用水应满足PH6.5-7.2的要求,25℃时电阻率1500-2500Ω·m。定期(不超过15d)检查水质,确保水质合格。用水加湿时,喷水前应调整水温,以免破坏试验条件,不能直接向试验区喷水。试验过程中恒温恒湿室产生的冷凝水应排出恒温恒湿室。
四、防止污染
除水外,不得有其他物质与试样直接接触,以防止试样变质或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,也不得有锈蚀或腐蚀性污染物等物质进入试验室。样品周围的除湿、加湿、加热和冷却方法不得改变试验室内空气、水或水蒸气的成分。
五、试验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:
(1)试验室应配备测量和记录装置,并应与试验室控制器分开。
(2)除非另有规定,否则应在试验期间连续测量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模拟值。
(3)使用的仪器和试验箱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公差要求。